「快樂工作」需要工作意義與職場倫理
原文網址: | 雲論 | ETtoday新聞雲 https://forum.ettoday.net/news/2215876#ixzz7QD3LNeGS
● 張英陣/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
多數人的生活有大多數的時間是花費在職場上工作,可是有許多人認為職場上的工作並不快樂。假如我們花那麼多時間在工作,可是又不快樂,那工作的目的就變成只是為了混口飯吃。
要能快樂地工作
捷克經濟學家賽德拉切克(Tomas Sedlacek)指出,機器人robot這個字彙源於古捷克文與斯拉夫文的robota其義為「工作」指涉凡是遭遇到貶抑、變成只是工作者,即謂機器人。換言之,一個人的工作若只是謀生工具,那人與機器又有何差異?勞動部的職場幸福感調查顯示,快樂工作比優渥薪資待遇更加重要。快樂的工作通常是指工作本身是有意義的工作、職場上的人際關係融洽。
要能快樂地工作除了職場需要更重視人性尊嚴的管理之外,工作者本身也需要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、技能和合宜的價值倫理。因篇幅所限,本文無法討論人性尊嚴管理和專業知識和技能,僅能簡要說明職場上的倫理議題。
倫理學觀點
當前主要的倫理學觀點包含義務論、效益論、德行論和關懷倫理學。義務論相信每個人都是理性與自主的,所以人所訂立的法令和規則都是善的。依據此倫理觀點,職場倫理最重要的是所有工作人員都要「依法行政」,遵守規則與程序就符合倫理行為。
效益論也相信人是理性地而且會「趨吉避兇」,所以最重要的倫理原則就是「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利益」。因此,職場上的工作人員應積極追求績效,將有限的資源造福最大多數的服務對象。德行論是最早的倫理學觀點,源自儒家與古希臘
的哲學思想。德行意指人所具備的不偏不倚之中庸特質,像是儒家所提倡的智、仁、勇,古希臘哲學家所倡議的謙卑、慈善、正義和勇氣,當然人的美德不只是這些,關懷、真誠、溫暖、責任等都是重要的德行。符合職場倫理的工作人員應該要培養這些德行,不能僅是專注於專業知能,方不致於「有才無德」貽害社會。
關懷倫理學則是1980年才逐漸形成的倫理學觀點,此觀點不像義務論和效益論強調理性抽象的原則,關懷倫理學相信人性是脆弱的,所以人和人之間應該彼此相互依賴。應用於職場倫理則期待工作者要能關注服務對象的需求、承諾願意協助服務對象、具備能力提供具體的服務、服務對象也應有所回應、以及服務過程中重視平等與民主。
他們更想要溫馨關懷的「朋友」
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本身是深具意義的工作,也較可能從工作種獲得快樂。雖然過去的職場倫理比較偏重於義務論與效益論,我們並沒有要主張揚棄這兩種倫理觀點,但我認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應該更重視德行論與關懷倫理學。因為我們的服務對象通常是處於脆弱性程度較高的狀態下,而且服務過程中更需要建立信任關懷的關係。國外的研究指出,許多處於脆弱狀態下的服務使用者並不需要助人的「專家」,他們更想要溫馨關懷的「朋友」。當前的職場倫理比較忽視德行論和關懷倫理學,或許犯罪被人保護工作的職場倫理可以有另類的思考。